您好,你所咨询的问题我们已经转交给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现答复如下:
阳原县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<阳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阳政通【2012】30号)明确规定:“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,年满60周岁,可按月领取养老金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,已年满60周岁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,不用缴费,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;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,应按年缴费,也允许补缴,累计缴费不超过l5年;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,应按年缴费,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。”经过核实,师超同志父亲师永富(身份证号码132526 19551012 0059)、母亲袁荣花(身份证号码132526 19560601 244x)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,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。 |